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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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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3年4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

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

2023年43号)

2023615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老柳羊杂汤早餐店经营的油条经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5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经营油条通过美团外卖的方式对其中8根油条进行抽检202361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m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为202,单项判定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3619日,执法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批次油条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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