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管控报告(2023年14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3年14号)
2023年3月17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鑫鑫达商行销售的辣椒经抽检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2月20日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辣椒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基数6kg,样品数量3.81kg。2023年3月1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噻虫胺超标。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15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3年3月18日,执法人员将《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该批次辣椒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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