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3年5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3年5号)
2023年1月7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核查处置信息,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经营的豇豆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2日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销售的豇豆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基数10.5kg,样品数量4.11kg,2023年1月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倍硫磷,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项目:倍硫磷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15,克百威mg/kg,标准指标:≤0.02,实测值0.21。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1月13日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启动核查处置。并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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