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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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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2年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1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2年9号)

2021年12月1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逸品烟酒店销售的酱猫牌财猫酒,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高新区(新市区)逸品烟酒店销售的酱猫牌财猫酒(标称生产企业为贵州红四渡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格型号500ml/瓶、≥53%vol,生产日期为2019-09-03)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基数5瓶,样品数量4瓶。2021年12月6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26760-2011《酱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酒精度,标准指标:52.0~54.0%vol,实测值:50.9%vol。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酱猫牌财猫酒,启动召回机制,限期提交整改报告。上述白酒当事人共购进8瓶,至我局检查之日止,其中4瓶由检验机构购买用于抽检,剩余4瓶未售出,已自行下架封存。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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