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3年87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3年87号)
2023年12月6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乌鲁木齐新壹号商贸有限公司的原味花生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1日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乌鲁木齐新壹号商贸有限公司的原味花生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基数:25袋,抽样数量:9袋,单价9.9元/袋。2023年12月6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实测值:0.68g/100g,标准指标≤0.50g/100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3年12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味花生,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止,该批次塔域牌原味花生已销售40袋,剩余10袋,当事人将以上塔域牌原味花生下架存放在库房内。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6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