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4年57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4年57号)
2024年8月2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疆御农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新疆坚果仁老月饼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8月4日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经营户:水磨沟区华凌市场清华鑫干果经销部,标称生产者:新疆御农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新疆坚果仁老月饼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12盒,413元/盒。2024年8月1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g/kg,实测值:0.634,标准指标:≤0.5。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8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新疆坚果仁老月饼,并启动召回,截至检查之日止,共召回30盒月饼。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向我局提交排查整改报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9月22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