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4年64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4年64号)
2024年10月17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北一路义门早餐店经营的油条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高新区(新市区)北一路义门早餐店的油条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数量:1kg,抽样价格20元/kg,2024年10月15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铝,计量单位:mg/kg ,标准指标:≤100,实测值:727。当事人制作油条采购的泡打粉查验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及检测合格证,向供货商索要了进货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清点抽检不合格的同批次产品,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止,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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