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4年65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4年65号)
2024年10月24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北一路云记葱花饼餐饮服务店经营的花卷经抽检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高新区(新市区)北一路云记葱花饼餐饮服务店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数量1kg,抽样价格14元/kg。2024年10月22日出具检验报告(№:2024X-J-SP26516),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为0.469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该批次花卷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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