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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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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4年67号)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复用餐饮具风险控制报告

(2024年67号)

2024年11月26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郭彩宾鲜蔬经销部(采购)经营的豇豆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豇豆(批次号:2024.10.29)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数量:4.4kg,抽样价格:8元/kg。2024年11月25日出具了检验报告№2024PJ957,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灭蝇胺,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5,实测值:0.88。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1127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并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检查之日,该批豇豆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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