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5年6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5年6号)
2024年12月2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核查处置信息,新疆诚鑫聚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上海青(普通白菜)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核查处置信息,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店内使用的上海青(普通白菜)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7kg,抽样价格3.5元/kg。2024年12月20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吡虫啉,mg/kg,标准值≤0.5mg/kg,实测值:1.44mg/kg。
二、 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该批次上海青(普通白菜)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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