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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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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5年38号)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03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5年38号

2025年5月2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路万家果蔬生鲜购物行经营的山药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2日,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山药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数量3.3kg抽样价格7.5元/kg。2025年5月1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mg/kg,检验标准:≤0.3,实测值:3.03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5月21日我局给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食品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山药,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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