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5年57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5年57号)
2025年7月18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关于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路小阮早餐店经营的油条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核查处置信息,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7日,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路小阮早餐店经营的油条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7月18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计量单位:mg/kg,实测值:941mg/kg;标准指标:≤ 100。
二、 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铝的残留量检验不合格的油条,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报告。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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