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5年88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
(2025年88号)
2025年10月30日,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查检验信息系统上收到核查处置任务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北二路小刘商店经营的辣椒经抽样检验啶虫脒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4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辣椒进行抽样,抽样数量:7.14kg,抽样价格:8元/kg。2025年10月30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啶虫脒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项目:啶虫脒,mg/kg,标准值:≤0.2,检测值:0.39。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的同批次产品,并提交整改报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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