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5年92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
(2025年92号)
2025年10月3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刘晓琴蔬菜店经营的姜经抽样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1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经营的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6.46kg,抽样价格:20元/kg。2025年11月1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为≤0.2mg/kg,实测值3.13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1月18日,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启动核查处置。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止,同批次姜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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