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3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3号)
2025年12月31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杭州路小杨蔬菜直销店经营的甜椒经抽样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甜椒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数量:3.4kg,抽样价格:22.8元/kg。2025年12月2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项目:噻虫胺,标准指标为≤0.05mg/kg,实测值0.26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2月31日,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该批次甜椒均已销售完毕,因甜椒属于食用农产品,故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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