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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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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4号)

来源:区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6-02-0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4号)

2025年11月28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疆全疆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糖葫芦、山楂核桃糖葫芦经抽样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9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山楂糖葫芦、山楂核桃糖葫芦进行了监督抽检,山楂糖葫芦抽样数量:17袋,抽样价格:8元/袋;山楂核桃糖葫芦抽样数量:17袋,抽样价格:10元/袋。2025年11月28日出具了检验报告。山楂糖葫芦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项目:菌落总数,标准指标为n=5,c=2,m=103,M=104,实测值6.3×103,4.7×103,2.2×103,1.7×103,2.5×103。山楂核桃糖葫芦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项目:菌落总数,标准指标为n=5,c=2,m=103,M=104,实测值8.3×103,7.8×103,1.7×103,9.1×103,4.1×103。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2月3日,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查找不合格的原因,提交整改报告。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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