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26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26号)
2026年2月9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市区喀什东路老郑早餐店经营的油条经抽样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5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新市区喀什东路老郑早餐店经营的油条进行监督抽检。样品数量:1kg,抽样价格:25元/kg。2026年2月6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标准指标为≤100mg/kg,实测值558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2月10日,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该批次油条均已销售完毕,由于油条为消费者零星购买,故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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