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30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30号)
2026年2月1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鑫焱马氏丸子汤店经营的粉条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2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粉条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1kg,抽样价格19元/kg。2026年2月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mg/kg,标准指标:≤200mg/kg,实测值:245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2月11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当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止,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4月2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