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32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32号)
2026年2月27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金鹏蔬菜商行经营的姜经抽样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1月25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经营的姜(批次号:2026.1.25)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3.83kg,抽样价格15元/kg。2026年2月2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 №:01WTS26WS0009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mg/kg,标准指标:≤0.01mg/kg,实测值:0.18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3月4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自查店内的食品,下架资质不全的食品,并启动核查处置。7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查处之日,该产品均已销售完毕。当事人采购姜提供了供应商资质、进货票据、合格证明文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执法人员检查时,未发现店内有抽检不合格批次姜(2026.1.25)的库存。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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