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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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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40号)

来源:区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6-05-18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40号)

2026年324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海云蔬菜副食销售中心经营辣椒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2月28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经营的辣椒(批次号:2026.2.28)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3.8kg,抽样价格6.5元/kg202632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01WTS26WS0013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31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3月30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自查店内的食品,下架资质不全的食品,并启动核查处置。截至执法人员检查之日,未有顾客进行退货处理,不合格同批次食品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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