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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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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41号)

来源:区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6-05-18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41号)

2026年3月17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老白小吃店经营粉条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2月26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粉条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1kg,抽样价格:15元/kg20263月16日出具检测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mg/kg标准指标为≤200mg/kg,实测值242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自查店内的食品,下架资质不全的食品。截至执法人员检查之日,未有顾客进行退货处理,不合格同批次食品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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