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59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59号)
2026年7月14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鲜享家餐饮店经营的花卷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0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网络外卖形式,对当事人原经营的门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鲜享家餐饮店”内的花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16个,抽样价格2.681元/个。2026年7月1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柠檬黄,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0879。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6月15日,当事人因经营不善,将名称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鲜享家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注销。2026年7月14日,执法人员给原经营者蒋坤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2026年7月15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该批次花卷均已销售完毕,由于花卷为消费者零散购买,故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7月29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