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63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63号)
2026年6月3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一鑫源副食调料商行经营的绿豆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店内经营的绿豆(20260509)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2.2kg,抽样价格:14元/kg。2026年6月25日出具了检验报告(№:4426005314),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噻虫胺,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02,实测值:0.065。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查并下架资质不全的食用农产品。截至我局检查之日,该批次绿豆均已销售完毕。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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