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69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69号)
2026年7月1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西环北路俊华餐饮店经营的手工油饼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5日,我局委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手工油饼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2.4kg,抽样价格18.8元/kg。2026年6月30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m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318。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手工油饼。2026年7月6日,当事人在店内张贴《食品召回公告》,未有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手工油饼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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