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72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72号)
2026年6月3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北路宁波街社区高柒拾捌号食品直销店经营的红薯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0日,我局委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红薯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含备样):3.81kg,抽样价格:4.6元/kg。2026年6月30日出具了检验报告(№:MTSPGX260182),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mg/kg,标准指标≤0.01,实测值0.046。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启动召回机制并清点封存抽检不合格的同批次产品,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该批次红薯已全部销售完毕。2026年7月3日,当事人在店铺门口张贴召回通知,无消费者到店进行退货,该批次红薯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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