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74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74号)
2026年7月7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疆倪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虎皮蛋糕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3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虎皮蛋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20袋,抽样价格:3.5元/袋。2026年7月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DX20262920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柠檬黄,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113。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乌高(新)市监责改〔2026〕sc0011号),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启动召回机制,查找不合格的原因。2026年7月17日,当事人在《乌鲁木齐晚报》刊登了召回公告。2026年7月24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生产场所进行检查,对当事人7月12日生产的2168袋虎皮蛋糕、至尊牌复配着色剂(现场称重248克),以及当事人召回的生产日期为2026年6月20日的虎皮蛋糕72袋,实施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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