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76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76号)
2026年7月1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市区大寨沟一巷美心黄面馆经营的黄面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6日,我局委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黄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1.6kg,抽样价格25元/kg。2026年6月30日出具了检验报告(№:MTSPGX26013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柠檬黄,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214。2026年7月6日,我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黄面备样开展复检,2026年7月14日出具检验报告(№:2026X-J-SP0641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柠檬黄,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243。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依法送达《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面,启动核查处置。2026年7月6日,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收到检验不合格报告后,当事人立即停止该批次黄面的制作与销售,并开展产品风险告知及召回处置工作。因该批次黄面为当日现制现售,抽检加工制作的黄面已全部面向到店散客零售完毕,当事人未留存消费者登记信息。当事人已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风险提示公告,相关张贴情况已拍照取证留存。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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