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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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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77号)

来源:区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77号)

2026年7月21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长沙路三号黄面小吃店经营的黄面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7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以网络外卖形式对当事人经营的黄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1.7kg,备样数量0.8kg,抽样价格30.12元/kg。2026年7月1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柠檬黄,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138。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7月22日,我局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检验报告表示无异议,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由于黄面为消费者零售购买,故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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