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79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79号)
2026年7月2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北二路大张商店经营的甘薯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2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店经营的甘薯进行监督抽样检验。抽样数量:3.2kg,抽样价格:6元/公斤。2026年7月1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mg/kg,标准值:≤0.01,实测值:0.044。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该店负责人送达了《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启动核查处置。2026年7月6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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