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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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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81号)

来源:区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6-09-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81号)

2026年7月13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河北东路姐妹早餐店经营的千层豆沙花卷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0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该店经营的千层豆沙花卷进行监督抽样检验。抽样数量:12个,抽样价格:3.525元/个。2026年7月1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标准值:不得使用,实测值:0.0541。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7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该店负责人送达了《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026年8月19日,执法人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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