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83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83号)
2026年7月16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海龙食品加工厂生产经营的手工桃酥(糕点)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微普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手工桃酥(糕点)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数量9袋,抽样价格10元/袋。2026年7月16日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SHA2607026014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mg/kg,标准值:≤100,实测值:638。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手工桃酥,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2026年8月4日,我局现场扣押手工桃酥(490g/袋)120袋、双效泡打粉(2.5kg/袋)11.975kg,并给当事人送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乌高(新)市监强制〔2026〕382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9月10日![]()
![]()
![]()
![]()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