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92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92号)
2026年8月20日,我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高新区(新市区)永州巷强威香饼坊生产经营的麦香春饼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信息。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7月30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麦香春饼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8袋,抽样价格:4.5元/袋。2026年8月20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292。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分析查找原因,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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