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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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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情况公告公示

来源:区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4-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高新区(新市区)2023项目情况公告公示

 经高新区(新市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计划实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1个,纳2023年项目库,项目投资383万元,由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名称为六十户乡六十户2023年循环水渔业养殖一号车间建设项目,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六十户乡六十户2023年循环水渔业养殖一号车间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六十户乡六十户村。

2.建设内容: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拓展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区预算投383万元(其中:建筑工203.24万元,安装及设备工140.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81万元)在六十户乡六十户村,新建现代化循环水养殖车1栋,现代化循环水养殖车间65m、宽18m5m,轻钢结构,四周围护结构采用阻燃型彩钢保温板,配置室内养殖系2组,每8个养殖池,养殖池尺寸为直6m2.1m,有效养殖水体体50.8m³。每组养殖系统均独立配置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养殖车间采暖采用空气能系统。配套设施水、电、暖等。

3.资金来源及规模: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4.实施期限:20234202310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目实施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6.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村民养殖的积极性,每年可带动增加村民收1万元;解决当地农民就业岗2名,乡村周边受益人579人,有力推进优势产业的发展,通过发挥示范能动作用,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与腾飞。

7.带贫减贫机制:通过出租、村民有偿使用等方式,增强村集体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

监督电话: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0991-3824976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0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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