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
高新区(新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乌财教〔2019〕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0〕10号)文件精神,2025年春季我区各区属中小学积极转发国家、省、市学生资助工作文件,通过区县、学校广泛宣传和学校三级认定工作的开展,共认定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49人涉及31所学校,共计资助金额35.9万元,初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12人涉及18所学校,共计资助金额26.7万元,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6人涉及3所学校,共计资助金额25.9万元。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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