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公示
高新区(新市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高新区(新市区)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共计46所,其中区属学校34所,市属学校5所,自治区属2所,民办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共计82399人,其中小学生56465人,初中生25934人。
学校总体设置合理,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新教基〔2011〕23号)要求。学校建设根据学校规模达到国家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标准》(建标【2008】159号)中规定的相应的校舍建设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占地面积为1153161.10㎡,其中小学占地面积为611942.62㎡,初中占地面积为541218.48㎡; 校舍建筑面积702862.84㎡,其中小学占地面积为390304.10 ㎡,初中占地面积为312558.74㎡;运动用地面积达498416.82㎡,其中小学占地面积为271485.79 ㎡,初中占地面积为226931.03㎡。
学校设备设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号)、《中小学实验室规范》(教基二【2009】11号)、《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要求标准配备。学校配齐配足多媒体设备、多功能大厅、录播教室、教师计算机、智慧教室、创客教室等,以及各类体育器材室、卫生保健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劳技教室、心理咨询室、小学科学、初中物理、生物、化学实验室等专用教室,学校配备学生计算机教室,生机比初中达到4.83:1,小学达到6.85:1,学校已全部接入互联网,带宽达到200M以上,基本做到无线全覆盖,配有无死角监控、校园数字广播系统,配有图书馆(室),图书生均藏书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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