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新区(新市区)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实施方案
2024年高新区(新市区)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资环〔2023〕128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巩固我区退耕还林成果的需要,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实现生态优先的原则,助推绿美乡村。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根据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乌林函〔2023〕305号文件,高新区(新市区)2004—2006年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477.5亩。
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用于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任务(2004、2005、2006年度),为支持解决退耕农户生活进一步管护林地的抚育资金补助。
2024年计划验收上一轮(2004、2005、2006年度)退耕还
生态林任务477.5亩:其中2004年度217.5亩,2005年度200亩、2006年度60亩,涉及六十户乡。
(二)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
(三)补贴标准。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标准20元/亩。
三、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栽植面积为基础;调整的地块区域,按照实际打点测绘,编制以前一轮退耕还林变更作业设计,核定发放补贴。
(二)补贴资金拨付。区园林管理局、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
(三)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由区园林管理局核实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补贴地块进行造林保存率情况进行核查,确定造林保存合格面积和造林保存不合格面积。对退耕还生态林保存率合格的地块按补助政策标准给予抚育补助,对于退耕还生态林保存率不合格的地块不予补助,并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验收合格的承包户、补助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园林管理局会同区财政局开展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要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实名制管理台账,由六十户乡组织补贴资金发放,明确补贴资金为“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六十户乡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政策。
(二)做好宣传培训。进一步完善区、乡、村三级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并在高新区(新市区)政府网站公布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内容。六十户乡要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区园林管理局、六十户乡设立热线电话,向社会各界释疑解惑,为补贴政策的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监督管理。市区两级将公布举报电话,拓宽补贴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区级园林、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运行监管机制,加强林业补贴政策补贴情况的日常监督,落实资金执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明察与暗访结合、专项监督审计与交叉检查等有效形式,对补贴资金的公示、审核、发放等环节加强监管,纠正林业补贴政策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林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级举报电话:0991-5801804;区级举报电话:0991-3751200)
(四)注重绩效考核。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2024年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补助兑付工作,区园林管理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撰写提交自评报告送至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原野 王雅婷 0991-3751200
附表:高新区(新市区)2024年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高新区(新市区)2024年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亩、万元
序号 |
县市区 | 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 ||||
合计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
面积 | 补助金额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
1 | 高新区 (新市区) | 0.04775 | 0.955 | 0.02175 | 0.02 |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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