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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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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新区(新市区)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高新区(新市区)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扩种大豆的决策部署,确保2024年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及时精准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农民种豆基本收益,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乌鲁木齐市大豆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农〔2024〕120号)文件要求及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所有合法从事大豆种植的实际种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0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以实际大豆种植面积为准。

(三)补贴标准。大豆按照3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

(四)补贴方式。直补。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对大豆实际种植者予以补贴。

(五)补贴发放。根据2024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补贴资金量、各区(县)大豆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及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四项因素,市级核定下达各区(县)补贴资金。对历年结余结转资金超过实际需求的资金,利用历年结余结转资金给予补贴。

二、补贴程序

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括为:“自行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贴”

(一)       自行申报。补贴对象自愿申请,向村委会(社区)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大豆种植补助面积。

(二)       核实公示。村两委(社区)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种类、品种、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       复核认定。乡镇(街道)对村(社区)上报的大豆种植面积开展复核,区农业农村核实认定

(四)       二次公示。复核认定无误后,再次由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       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后,要按照分户清册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补贴对象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供补贴发放清单,明确补贴资金为“大豆种植补贴”。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大豆种植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大豆种植补贴政策。

(二)       做好宣传培训。进一步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大豆种植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手册、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布大豆种植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到政策内容。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向社会各界释疑解惑,为补贴政策的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       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统计自然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落实资金执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大豆种植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大豆种植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级举报电话:0991-3667053)

(四)       注重绩效考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跟踪大豆种植补贴政策落实进度,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于11月25日前全面完成2024年大豆种植补贴兑付工作。

 

附表:高新区(新市区)2024年市级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表:

高新区(新市区)2024年市级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分配表

 

 

 

2024年自治区下达资金分配(万元)

2023年结余资金(万元)

补贴面积

 

(亩)

补贴标准

 

(元/亩)

高新区(新市区)

0

5.064

66.7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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