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完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公告
高新区(新市区)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发放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发放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资环〔2025〕145号
2.《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8号
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财建〔2019〕90号
4.《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192号
5.《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林规字〔2019〕879号
6.《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通知》办规字〔2020〕108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新财购〔2023〕37号
二、补助对象·
在我区范围内实施退耕还林(2006年)工程的村民。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要求,实行一年一核定,由各区县园林管理局负责自查退耕还林合格面积情况后,确定当年补助面积。
三、补助标准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为20元/亩。补助期限:2006年参加退耕还林工程的对象,自2026年起补助1年。因退耕还林地面积减少的对象,按照当年验收合格面积发放补助。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完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高新区(新市区)园林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郑邢芳,联系电话:5220799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原野,联系电话:3751200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名单
姓名 | 2006(亩) | 合计(亩) | 资金(元) |
袁凯 | 60 | 60 | 1200 |
合计 |
| 6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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