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2、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3、负责外来劳务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外来劳务人员就业服务中心),相当正科级,列事业编制10名(管理岗位8个,专业技术岗位2个),其中领导职数为3名(中心领导占管理岗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现实有人员19(其中10人已调外单位,但工资福利支出在中心核算)。聘用人员42人,退休人员4人。
(三)2015年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
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就业平台建设一方面给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搭建供需平台,为辖区企业和求职者做好牵线搭桥的服务。今年共组织辖区企业参加招聘会23场,累计参会企业133家,提供就业岗位1410个。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三支一扶”、个人求职、企业招聘、档案托管等日常服务工作。今年共接收档案261卷,转出档案48卷,接待档案查阅106人次。
河南路人力资源市场在全力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每天为近3000名流动务工人员提供求职服务,充分发挥着拓展就业服务平台、促进和谐新区建设的积极作用。今年,市场共接待求职人员咨询16145人次,登记、核查用工企业信息454家,登记求职人员信息4085人,推荐就业岗位4161个,达成就业意向3585人。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5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5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决算总收入588.58万元。财政拨款567.78万元、其他收入0.5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5年支出决算数为57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8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07.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46万元。项目支出256万元,主要是人力资源市场经费及大学生安置管理经费。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2015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年末基本支出结转16.45万元。结转金额为事业单位人员待发的绩效工资(30%的津贴部分)。
四、2015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1.44万元。
(一)、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44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市场维稳巡逻车的日常维修及停车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5年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所有的位于乌市昆明路西一巷168号房产,面积100平米,对外出租的租金全额上交区财政。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乌鲁木齐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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