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人才交流会的核准和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和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4、负责权限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晋升工作,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具体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工(公)伤(病)残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组织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权限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初审;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博士后管理相关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6、贯彻执行并监督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7、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各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的落实。
8、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对在本区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企业的集体合同审核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的管理。
9、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10、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19年度,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人员5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29,435.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91.11万元,增长83.46%,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雇员的人员经费;原由财政就业专户核算的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从2019年6月起各预算指标从我单位下达并支付;区级承担的公益性岗位补助市区两级分配比例改变,从2019年开始,市级公岗市区财政比例由原来的市级承担70%,区级承担30%,调整为区级承担70%,市级承担30%;本年支出22,720.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92.7万元,增长36.64%,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雇员的人员经费;原由财政就业专户核算的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从2019年6月起各预算指标从我单位下达并支付;区级承担的公益性岗位补助市区两级分配比例改变,从2019年开始,市级公岗市区财政比例由原来的市级承担70%,区级承担30%,调整为区级承担70%,市级承担3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29,43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60.59万元,占99.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5.32万元,占0.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22,72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87万元,占6.73%;项目支出21,190.2万元,占93.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360.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29.84万元,增长83.15%,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雇员的人员经费;原由财政就业专户核算的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从2019年6月起各预算指标从我单位下达并支付;区级承担的公益性岗位补助市区两级分配比例改变,从2019年开始,市级公岗市区财政比例由原来的市级承担70%,区级承担30%,调整为区级承担70%,市级承担30%。财政拨款支出22,623.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10.04万元,增长36.18%,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雇员的人员经费;原由财政就业专户核算的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从2019年6月起各预算指标从我单位下达并支付;区级承担的公益性岗位补助市区两级分配比例改变,从2019年开始,市级公岗市区财政比例由原来的市级承担70%,区级承担30%,调整为区级承担70%,市级承担30% 。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1,117.66万元,决算数29,360.5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9.03%,主要原因是追加政府雇员的人员经费;原由财政就业专户核算的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从2019年6月起各预算指标从我单位下达并支付;从2019年开始,市级公岗市区财政比例由原来的市级承担70%,区级承担30%,调整为区级承担70%,市级承担30%,追加此项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1,117.66万元,决算数22,623.4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13%,主要原因是追加政府雇员的人员经费;原由财政就业专户核算的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从2019年6月起各预算指标从我单位下达并支付;从2019年开始,市级公岗市区财政比例由原来的市级承担70%,区级承担30%,调整为区级承担70%,市级承担30%,追加此项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45.65万元;
2080101行政运行1270.7万元;
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16.37万元;
2080103机关服务40.88万元;
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383.69万元;
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33.41万元;
20801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6.87万元;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1.67万元;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7.13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9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99万元;
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3.44万元;
2080702职业培训补贴150.85万元;
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4928.5万元;
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9192.36万元;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2.56万元;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9.31万元;
2150204纺织业9.1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7.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5.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2.2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由区机关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无。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由区机关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22万元,比上年增加65.22万元,增长138.78%。主要原因是增加雇员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3,515.27平方米,价值662.32万元。车辆18辆,价值253.5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就业、劳动监察及局公务及业务用车,部分车辆根据需要实际为其他单位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21237.53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强化事中预算绩效管理,跟踪查找项目支出执行中资金使用和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不断改进预算执行的成效二是提高了单位对预算应有“绩+效”的新认识,充分发挥“以评促效”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观念不强,工作质量待提高;二是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切实提高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公室及退休老干部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办公室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88 |
40.88 |
40.88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0.88 |
40.88 |
40.88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做好由我局管理的55名原高新区退休老干部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财务、综合治理、普法等行政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精神文明、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负责民族团结结亲活动及“访惠聚”工作队各类慰问及帮扶工作。 |
做好由我局管理的55名原高新区退休老干部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财务、综合治理、普法等行政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精神文明、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负责民族团结结亲活动及“访惠聚”工作队各类慰问及帮扶工作。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休老干部 |
≥55人 |
55人 |
5 |
5 |
||
在职干部职工 |
≥63个 |
63个 |
5 |
5 |
||||
雇员及聘用人员 |
≥83人 |
83人 |
5 |
5 |
||||
质量指标 |
民族团结结亲活动 |
=12次 |
12次 |
5 |
5 |
|||
老干部全年集体活动 |
=6次 |
6次 |
5 |
5 |
||||
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慰问退休老干部 |
=100% |
100% |
5 |
5 |
||||
时效指标 |
每月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活动 |
=12次 |
12次 |
5 |
5 |
|||
每个重大节日慰问退休老干部 |
=100% |
100% |
5 |
5 |
||||
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退休老干部集体活动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慰问退休老干部及开展各类活动 |
=1800元/人 |
1800元/人 |
5 |
4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我区老干部日常活动 |
有效 |
达成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1年 |
20 |
20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退休老干部满意度 |
≥95% |
95% |
5 |
4 |
||
单位职工干部满意 |
=100% |
100% |
5 |
5 |
||||
总分 |
100 |
98.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访惠聚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1.67 |
51.67 |
51.67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1.67 |
51.67 |
51.67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助推“访惠聚”工作持续发力。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与职能作用,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把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办实事好事成为常态化。 |
助推“访惠聚”工作持续发力。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与职能作用,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把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办实事好事成为常态化。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访惠聚”工作队员 |
=44人 |
44人 |
10 |
10 |
||
补助标准 |
=1800元 |
1800元 |
5 |
5 |
||||
为民办好事实事 |
≥70件 |
70件 |
5 |
5 |
||||
质量指标 |
办实事好事数量 |
=10件/每支工作队 |
10件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补助发放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费总额(万元) |
=51.67 |
51.67 |
10 |
10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与职能作用,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把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办实事好事成为常态化 |
有效 |
达成 |
20 |
2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1年 |
10 |
10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辖区居民满意度 |
≥98% |
98% |
5 |
3 |
||
片区管委会和社区满意度100% |
=100% |
100% |
5 |
5 |
||||
总分 |
100 |
98.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纺织企业员工培训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9.17 |
9.17 |
10 |
100.00% |
9.2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上年结转资金 |
9.17 |
9.17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以促进纺织服装企业吸纳新疆籍人员就业,提高我市纺织服装企业员工技术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我市纺织服装企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与新增就业人员和提高就业能力为导向。 |
以促进纺织服装企业吸纳新疆籍人员就业,提高我市纺织服装企业员工技术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我市纺织服装企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与新增就业人员和提高就业能力为导向。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纺织企业员工人数(人) |
=52人 |
52人 |
5 |
5 |
||
纺织服装企业新录用员工的岗前培训 |
=100人 |
100人 |
5 |
5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支出(万元) |
=9.171 |
9.171 |
5 |
5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完成就业 |
有效保障 |
达成 |
20 |
18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1年 |
15 |
10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对群众满意度 |
≥95% |
99% |
5 |
10 |
||
总分 |
100 |
97.2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就业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工资社保补贴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415.84 |
10,415.84 |
9192.37 |
10 |
88.25% |
9.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415.84 |
10,415.84 |
9192.37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助推“访惠聚”工作持续发力。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与职能作用,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把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办实事好事成为常态化。 |
助推“访惠聚”工作持续发力。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与职能作用,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把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办实事好事成为常态化。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级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生活补贴享受人数 |
=1948人 |
1948人 |
10 |
10 |
||
区聘公岗享受岗位补贴及生活费补贴人数 |
=1011人 |
1011人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完成全年公岗人员岗位补贴、生活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区财政局每月15日前将所有补贴拨付至派遣公司账户 |
=100% |
100% |
5 |
5 |
|||
派遣公司每月25日前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发放岗贴、生活费补贴、缴纳社保等支出 |
≤9192.37 |
9192.37 |
10 |
10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益性岗位开发一是拓宽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渠道。就业困难人员一般年龄较大,技能水平较低,就业渠道相对狭窄,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为这些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解决了一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
有效 |
达成 |
20 |
2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年限 |
≥1年 |
1年 |
10 |
10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就业困难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
社会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
总分 |
100 |
99.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就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险补贴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9,798.14 |
4,928.50 |
4,928.50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798.14 |
4,928.50 |
4,928.5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证并完成全区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费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为其缴纳社保。 |
保证并完成全区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费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为其缴纳社保。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级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生活补贴 |
≤2917人 |
≤2917人 |
10 |
10 |
||
区聘公益性岗位社工岗位补贴 |
≥1557人 |
≥1557人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完成全年公岗人员岗位补贴、生活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支付率 |
=100% |
100% |
5 |
5 |
|||
灵活就业补贴支付率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为吸纳的6174名各类人员落实企业社保补贴 |
=4310.72万 |
4310.72万 |
5 |
5 |
|||
为1190名灵活就业人员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617.78万 |
617.78万 |
5 |
5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 |
≥95% |
95% |
5 |
3 |
|||
灵活就业补贴支付率 |
≥95% |
95% |
5 |
3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1年 |
20 |
20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享受待遇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6.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装修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就业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83.69 |
383.69 |
383.69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83.69 |
383.69 |
383.69 |
10 |
10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高新区(新市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功能较完备,能够大力促进高新区(新市区)就业工作,服务百姓,改进民生。 |
高新区(新市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功能较完备,能够大力促进高新区(新市区)就业工作,服务百姓,改进民生。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成就业服务中心使面积用 |
=6389平米 |
6389平米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就业服务中心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中心配电站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就业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 |
=383.69万 |
383.69万 |
10 |
10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政府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资 |
=100% |
100%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共服务功能较完备,改善办公环境 |
有效 |
达成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1年 |
10 |
10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8%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劳动仲裁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人力资源管理科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87 |
26.87 |
26.87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6.87 |
26.87 |
26.87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受理案件 |
≥1462件 |
1462件 |
10 |
10 |
||
全年调解案件 |
≥707件 |
707件 |
10 |
10 |
||||
全年接待来访咨询 |
≥2300人次 |
2300人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举办基层调解培训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在审限内结案并及时调解案件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办案补助支出 |
≤25万元 |
25万元 |
5 |
5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向劳资双方宣传法律法规,促使劳资双方尊法、守向劳资双方宣传法律法规,促使劳资双方尊法、守法实准确率(%) |
有效 |
达成 |
20 |
20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1年 |
10 |
10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裁决双方均满意,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
基层培训满意率 |
≥98% |
98% |
5 |
5 |
||||
总分 |
100 |
100.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南疆转移劳动力工资及补助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9.30 |
29.30 |
29.3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9.30 |
29.30 |
29.30 |
10 |
10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1、完成全年南疆转移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
1、完成全年南疆转移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南疆转移劳动力人数(人) |
=29人 |
29人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 |
10 |
|||
完成全年南疆转移劳动力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年底前完成安置任务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伙食补助 |
=25元/人/天 |
25元/人/天 |
10 |
10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按照自治区推进自治区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自治区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2018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8】8号)及乌鲁木齐市推进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有组织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人员接收工作的通知》(乌转就办【2018】4号)的具体工作安排,将有组织接收和田洛浦县城乡富余劳动力纳入区(县)自聘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促进就业。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15 |
1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1年 |
1年 |
15 |
15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对群众满意度 |
≥95% |
98%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区聘人员工资及退管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人力资源管理科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141.22 |
6,163.71 |
6,163.71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141.22 |
6,163.71 |
6,163.71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1.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福利政策,根据我区在职人员情况上缴全区职工福利费。 |
1.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福利政策,根据我区在职人员情况上缴全区职工福利费。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区机关聘用人员 |
≤1197人 |
1197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保证党政人才配备完善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每月25日前发放区聘人员工资 |
=100% |
100% |
10 |
10 |
|||
于年底前完成所有招聘及人才引进工作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费总额(万元) |
=6163.71 |
6163.71 |
10 |
10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统筹推进我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我区人事管理及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
有效保障 |
达成 |
15 |
1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围绕我区发展战略目标,切实加强党政机关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我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
≥1年 |
1年 |
15 |
15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聘用人员满意度 |
=100% |
100% |
5 |
4 |
||
企业退休人员满意度 |
≥98% |
98% |
5 |
4 |
||||
总分 |
100 |
98.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社保分局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社保分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3.41 |
36.85 |
36.85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3.41 |
36.85 |
36.85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做好由辖区80余万居民的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根据市政府惠民工程工作安排,全面落实精准入户、推行现代化手机APP服务,做好系统升级和自助终端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好辖区片区管委会、街道社区的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
做好由辖区80余万居民的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根据市政府惠民工程工作安排,全面落实精准入户、推行现代化手机APP服务,做好系统升级和自助终端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好辖区片区管委会、街道社区的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养老保险 |
≥251434人 |
251434人 |
10 |
10 |
||
医疗保险 |
≥268984人 |
268984人 |
10 |
10 |
||||
工伤保险 |
≥191128人 |
191128人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干部津补贴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社会保险标准化服务建设工作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干部津补贴 |
≥35万 |
35万 |
5 |
5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有效保障 |
达成 |
15 |
1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1年 |
15 |
15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办事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5 |
4 |
||
社会满意度 |
≥100% |
100% |
5 |
4 |
||||
总分 |
100 |
98.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市级就业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就业专项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2.56 |
216.54 |
216.54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42.56 |
216.54 |
216.54 |
10 |
10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为市级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落实岗位补贴、生活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
为市级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落实岗位补贴、生活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级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生活补贴 |
=2917人 |
2917人 |
5 |
5 |
||
区聘公益性岗位社工岗位补贴 |
=700人 |
700人 |
5 |
5 |
||||
质量指标 |
完成全年公岗人员岗位补贴、生活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
=100% |
100%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每月15日前将所有补贴拨付至派遣公司账户 |
=100% |
100% |
5 |
5 |
|||
派遣公司每月25日前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发放岗贴、生活费补贴、缴纳社保等支出。 |
=216.54万元 |
216.54万元 |
10 |
10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区和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为提高社区和城市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资金政策扶持保障了公岗人员的基本生活 |
有效 |
达成 |
20 |
2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1年 |
10 |
10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就业困难人员满意度 |
≥95% |
98%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退役士兵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13 |
7.13 |
7.13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7.13 |
7.13 |
7.13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证并完成全区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费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为其缴纳社保。 |
保证并完成全区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费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为其缴纳社保。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优抚对象救助街道数 |
=22个 |
22个 |
10 |
10 |
||
发放街道、乡镇数 |
=22个 |
22个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完成全年公岗退役士兵岗位补贴、生活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
=100% |
100% |
10 |
10 |
|||
落实总目标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完成全年发放工作 |
=100% |
100% |
5 |
5 |
||||
时效指标 |
享受待遇人员补贴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发放岗贴、生活费补贴、缴纳社保等支出 |
≤7.13 |
7.13 |
5 |
5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我区退役军人就业情况 |
有效 |
有效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1年 |
10 |
10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享受待遇人员满意度 |
≥95% |
99%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0.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职业培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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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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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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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455.60 |
150.85 |
150.85 |
10 |
10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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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55.60 |
150.85 |
15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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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9.17 |
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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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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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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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包括,技能培训补贴;回归人员培训费。 |
完成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包括,技能培训补贴;回归人员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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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职业培训补贴人数(人) |
=10175人 |
10175人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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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对参训人员进行不定期查班 |
=100% |
100% |
10 |
5 |
|||
对享受补贴人员进行电话回访 |
=100% |
100% |
1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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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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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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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总支出(万元) |
=150.85 |
150.85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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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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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 |
达成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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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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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1年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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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对群众满意度 |
≥95% |
99%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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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9.00 |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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