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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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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经济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高新区(新市区)经济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经济和发展改革、价格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经济和发展改革、价格监督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状况,研究分析区内经济发展形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提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和建议;受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相关政策的实施。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的价格调整方案;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等行为。

(六)、负责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有4个职能处(室)。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收入282.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7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5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7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共计结转结余资金215.86万元,包括机关运行经费的11.20万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的13.53万元,用于知识产权支出的1万元,用于排污费安排的支出支出的100万元,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的30万元,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1.82万元,用于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6万元,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的5.7万元,用于其他支出的50.77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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