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化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2015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化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高新区信息化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高新区信息化服务中心为机关、社区、企业提供信息化咨询服务。保障数码港大厦、盈科广场办公楼、陶然亭网络正常服务,对新搬办公室的单位进行网络布置和调试,对数码港大厦和盈科广场办公楼两个中心机房进行服务器维护、升级;
2、机关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子设备正常维护,配合机关检查接待,调试会议室投影仪、音响等设备;
3、建设维护乌鲁木齐高新区门户网站和天山火炬微信维护和推送。
4、中心内务和财务工作,巡逻值班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机关服务中心全体同志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区市两级党委、政府和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工作部署,围绕机关后勤管理和优质服务的主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为机关领导、干部职工服务,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任务。
今年以来主要是围绕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做好了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维护各项工作。保障数码港大厦、盈科广场办公楼、陶然亭网络正常服务,对新搬办公室的单位进行网络布置和调试,对数码港大厦和盈科广场办公楼两个中心机房进行服务器维护、升级;机关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子设备正常维护,配合机关检查接待,调试会议室投影仪、音响等设备;二是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府。建设维护乌鲁木齐高新区门户网站及天山火炬微信的维护和推送工作。三是中心内务和财务工作,巡逻值班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
高新区信息化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二)人员编制
信息化服务中心现有财政拨款编制人数3名,财政拨款实有人数2名。
第二部分 高新区信息化服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高新区信息化服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高新区信息化中心决算总收入320664.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191.51元,占总收入的近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35679.93元,其中:基本支出335679.93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335679.93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政策性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本中心的项目支出为0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末年度结转金额为5,817.88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事业运行结转。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说明出国事由、团组数及人数(无);公务用车0元。公务接待经费决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事业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高新区信息化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收支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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