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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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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工业园区园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工业园区的各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工业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工业园区的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工业园区内规划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5、负责做好工业园区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

6、负责工业园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管理、社会事务、市容环节卫生等工作;

7、负责协调工业园区与高新区(新市区)党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为投资者提供各项服务。

(二)人员编制:

本单位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事业编制4人,共有领导干部1人,在编在册领导干部1人,在编在册干部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1人,人事局批准的聘用人员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工业园区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385万元,主要为项目经费支出。(注:由于园区办没有独立的账户,人员支出核算全部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项目预算支出385万元,包括:园区办专项费用85万元,北区园区食堂专项费用70万元,市政市容管理费71万元,北区倒班宿舍专项经费49万元,与第五监狱合作用地土地收益费11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市财政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



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工业园区


            附件【13.北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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