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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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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新市区)甘泉堡工业园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工业园区的各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工业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工业园区的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工业园区内规划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5、负责做好工业园区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

6、负责工业园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管理、社会事务、市容环节卫生等工作;

7、负责协调工业园区与高新区(新市区)党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为投资者提供各项服务。

(二)人员编制:

本单位事业编制人数1人,人事局批准的聘用人员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财政局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甘泉堡园区办项目预算为267.72万元,(注:由于园区办没有独立的账户,人员支出核算全部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项目预算支出267.72万元,包括:其他费用6.72万元,慰问企业费用35万元,联合办公大楼物业、绿化、维修费用180万元,执法、拆迁、应急费用20万元,安全生产费用12万元,餐费14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新市区甘泉堡园区办“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高新区(新市区)甘泉堡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附件【13.甘泉堡工业园.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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