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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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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二)内设机构:

纳入高新区(新市区)质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7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质监科、特种设备科、食品科、计量科、标准化科、法规科。下设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的牌子,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案件查处工作。

(三)人员编制:

高新区(新市区)质监局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4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2人)。实有在职人数23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工勤2人,(退休人员2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质监局收入预算为461.9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1.9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质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6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5.09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76.8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质量奖、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广告宣传、硬件和软件升级、产品检验费、宣传资料印刷费、搬运和雇车费等支出。

(二)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461.96万元比上年347.2万元增加了3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5.09万元比上年264.2万元增加了46%,主要是因为2017年新增工资、社保、机关养老保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均有所增加;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76.87万元比上年83万元减少7.4%。,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食品专项经费和计量检验检测经费。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385.0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6.87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87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52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此项预算没有安排。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主要用于履行质监工作职责、开展特定质监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较上年相比无增减。

四、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质监局2017部门预算(新).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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