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基本概况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58号,正县级单位,隶属于高新区(新市区)政府,设有2个中心、11个科室,分别是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企业科、行政事业科、社保科、经建科、乡财科、监督科、会计科、国资办(采购办)。2015年,区财政局干部人数为42名。其中,实际核定行政编制10名、参照行政管理编制19名、事业编制13名;中共党员27名;研究生学历10名,大学本科学历25名,大专学历7名;中级职称17人。
二、本级预算单位、人员及车辆情况
2015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财政局本级共有1个预算单位,其中独立核算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预算单位为3个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共计42人,人员构成:行政编制人员10人(2015年末实有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9人(2015年末实有19人),事业编制13人(2015年末实有12人)。公务用车总数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三、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绩效
【财政收支】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我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51.5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0.6亿元,增长11.6%,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50.9亿元,增长5.2%。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5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税收收入70.1亿元,增长2.5%;非税收入14.4亿元,增长56.3%。政府性基金收入16.1亿元,增长28.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8亿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地方财政支出完成909747万元,增长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4391万元(含市财政追加),增长41.5%,政府性基金支出85356万元,下降30.4%。
【财政增收】2015年,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通过多种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一是通过加强与税务、国土、建设、招商、征收办等部门的协调,健全财税联动机制,分解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大税收稽查和清欠工作力度。三是积极组织非税收入入库。
【民生投入】2015年,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在确保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稳步推进民生相关领域的制度建设。坚持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民生项目的资金落实到位,保障了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2015年,区财政用于民生支出5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5%。一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年教育投入8.72亿元,增长10.5%,依法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380元/月,全年拨付城市和农村低保资金1241万元。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新老政策之间的平稳衔接,对全区60岁以上老人发放基本养老金1069万元;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年人均补助达到13452元;落实资金128万元,加大财政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多方面的补助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14233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年卫生投入19674万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70元提高到8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四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快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2015年全区农林水支出2.73亿元,同比增长169.9%。五是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加强。2015年公共安全支出4.98亿元,重点保障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基层派出所建设、巡逻人员经费支出等,有效推进了我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经济建设】2015年,高新区(新市区)加快推进服务新区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理财兴区”管理理念,综合运用财政政策、体制、资金等手段,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紧抓最新财政政策和投资重点,发挥一切积极因素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015年累计争取到位上级资金27.57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24.29亿元(含机场改扩建征地拆迁费20亿元),市级专项资金3.28亿元。二是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争取债券置换额度。2015年自治区共发行五批置换债券,新区累计获得98450万元置换额度(一般债券6000万元和专项债券92450万元),有效缓解了债务还本和利息支出压力。三是加大融资力度,有效控制地方债务风险。四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多渠道支持企业发展。2015年各类企业扶持资金投入3.78亿元,培育税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五是着力打造科技大区。全年拨付创新基金、创业引导资金等科技专项扶持资金1.78亿元,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六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15年城乡社区建设支出27.01亿元,同比增长12.2%,推进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大厦、北区工业园二期和西拓园区基础设施、科研总部经济基地、城北新城开发等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进一步增强新区发展后劲。
【财政管理】2015年,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财政部门把加强财政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积极构建用制度管权管钱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压缩代编预算规模,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调整事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均衡拨付资金,保障各部门履行职责的需要。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三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高新区(新市区)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四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根据“依法采购、程序规范、阳光和谐”的目标,完善政府采购目录、自行采购管理等相关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在物业管理、政务网络维护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114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8.55万元,占总收入的99.88%;其他收入1.33万元,占总收入的0.1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117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8万元,占总支出的5.62%;项目支出1106.04万元,占总支出的94.38%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 51.2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84%;商品和服务支出 8.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81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82 %;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中办公费6.6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 0.6 %;印刷费1.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6%;银行手续费11.4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3%;邮电费0.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3%;差旅费0.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6%;委托业务费(中小企业代理记账费用及审计费)229.4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75%;培训费0.2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3.3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3.53%;。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8%;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2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
(三)年度收支增减变动情况
2015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857.7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了857.75 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减了 0万元.
2015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 838.4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0.0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 65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0.72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 124.8 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结转 0万元,用于支付 0 款;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361.97万元,此款是财政2013年末结转和结余,已于2016年上半年上缴国库。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乌鲁木齐市高新区财政局“三公”经费支出4.35万元,较上年同期 6.6万元压缩了34%。其中: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201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3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1.67%;201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
三公”经费预决算差异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无)
表格:见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该经费支出情况: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工作车辆两辆,都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相关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3、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人员经费拨款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乌鲁木齐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二O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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