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委工商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高新区(新市区)委工商联概述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区委工商联)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区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培训和轮训区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入党发展对象、理论骨干等。
2、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本区改革开放中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
3、在组织部的指导下,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工作。
4、协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全区公务员培训及轮训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高新区(新市区)委党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高新区(新市区)委党校自成立之日起,设编制10人,现实有人数8人(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工商联决算总收入6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工商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万,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工商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我局厉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实施办法及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从支出上控制行政成本,因此较上年减少了支出经费。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共计结转结余资金7.7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经费的2.5万元,用于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5.24万元。
产生结余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用于支付次年一月份公积金、医保和事业编制人员绩效考核工资未发放;二是2015年财政拨正常业务经费未使用完,形成结余。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工商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5万元,我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对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等,研究制定了支出压缩的具体指标;其次,在办公用品等采购方面,坚持执行有关规定,能用则用、能修则修;在会务方面,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就不开,必须要开的会议尽量控制会议总量、参会人数,并就近安排。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工商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工商联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工商联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40人,接待费开支0.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0.5万元,主要用于赴省外、州外等地考察项目点产生的费用及接待外来客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委工商联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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