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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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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民主党派一起参政议政。

2.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3.协助政府进行专题调研;开展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服务活动。

4.加强自身建设,发扬自我教育的传统,帮助会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引导、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守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5.经政府委托或批准,参与某些具体经济活动。如: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企业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对企业会员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税收等进行检査、监督;为会员企业办理有关证明等。

6.完善工商联的民间商会职能,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理顺工商联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工商联党组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7.关注生态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向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二)内设机构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工商业联合会1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工商业联合会编制人数为2人,在职人员为3人。均为行政编制。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1.41万元,支出总计62.66万元。2015年度收入总计69.16万元,支出总计65.40万元。2016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2.25万元,增长了17.70%;2016年支出减少2.74万元,降低了4.00%。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收入81.4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支出决算为6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62.6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结余26.49元,其中上年结余7.74万元,原因是年末财政追加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77万元,支出决算为62.66万元,完成预算的95.27%。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万元。2015年为10.9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39万元,降低了4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为0;单位价值100上大型设备没有。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021001_附件1-1: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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