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绿化稽查队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辖区有关环境保护执法及现场监察工作;
2、辖区污染源的申报、审核及排污许可证的核准及发放工作;
3、审批高新区绿化项目,负责绿化建设的实施及日常管理;
4、辖区排污单位的排污费征缴工作;
5、辖区环境污染、绿化违法行为及市容环卫违章行为的检查处理工作;
6、负责有关环保、绿化、市政市容的群众信访及业务统计工作。
说明:环保绿化稽查大队职能因“区政合一”,部门职能调整,已分别转交高新区(新市区)园林局和环保局,至2015年末环保绿化稽查大队仅有一名人员。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环保绿化稽查大队职能因“区政合一”,部门职能调整,已分别转交高新区(新市区)园林局和环保局,各项业务均渗透在高新区建设环保局、质监站、建管站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5年末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人。
实有2两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绿化大队决算总收入1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7万元,占总收入的97.64%。其他收入0.39万元,占总收入的2.3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基本支出16.2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88%,商品和服务支出5.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为0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16.56万元,支出16.28万元,2015年结余0.28万元,2015年末财政拨款结转余额62.72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绿化大队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绿化大队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5.47万元。
2、 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合计41.86万元,其中两辆公务用车19.0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8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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