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综合协调全区城乡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辖区内建设的除结构复杂、技术要求高以及兵团、军区、八钢、石化、铁路、民航自行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外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作;负责外地建筑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管理;监督管理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协调处理;组织和协调建筑事故的应急处置;承担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施工许可证发放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3.组织、监督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负责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储备和申报立项工作;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评审论证工作;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由区自行投资或全额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编制的审查;负责施工许可证发放范围内对施工合同、造价咨询合同、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备案管理。
4.负责燃气、供热运营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燃气、供热事故应急处置。
5.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协调辖区旅游景区的相关建设工作。
6.负责编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相关建设资金,汇总、编制资金安排年度计划。
7.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国道、省道和大中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的协调职责;负责突发事件中运输工作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8.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组织拟订城区防空袭预案;组织和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9.负责权限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总体规划;依法对城市建设和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权限内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监督管理;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的审批工作。
10.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资源,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11.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行政单位1个,设置4个科室。
(三)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 9人,实有在职人数 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 11530.27万元,支出总计8643.57万元。收入较上年增长了237.24%;支出增加5934.13万元,增长了219.02%。主要原因是我区建设项目激增。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2016年收入11530.2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32.97万元,其他收入317.58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支出决算为864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130.2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8513.28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结余3833.5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946.81万元。本年结余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工程款在2016年末拨款,暂未支付。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 13.5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2016年因公出国共0人次,参加 0个团组。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0万元,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共计接待0 批次0人,开支较上年减少0.33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较上年降低了44.03%。主要用于建设局各项建设业务服务。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989.06万元,支出决算为8643.57万元,完成预算的34.59%。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建设项目未完工。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6万元,较上年降低了14.96%。主要原因减少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建设项目服务;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03001_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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